建筑消防設施
概念:建筑消防設施是指依照國家、行業或者地方消防投術標準的要求,在建筑物、構筑物和堆場中設置的用于火災報警、滅火、人員疏散、防火分隔、滅火救援行動等防范和撲救建筑火災的設備設施的總稱。
第一節 建筑消防設施的作用及分類
一、建筑消防設施的作用
不同建筑根據其使用性質、體積、高度、耐火極限和火災危險性的大小,需要有相應類別、功能的建筑消防設施作為保障。建筑消防設施的主要作用是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限制火災蔓延的范圍,為有效地撲救火災和人員疏散創造有利條件,從而減少由于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具體的作用大致包括:防火分隔、火災自動(手動)報警、電氣與可燃氣體火災監控、自動(手動)滅火、防煙與排煙、應急照明、消防通信以及安全疏散、消防電源傈障等方面。建筑消防設施是保證建(構)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員疏散安全的重要設施,是現代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建筑消防設施的分類
(一)建筑防火分隔設施
概念:建筑防火分隔設施是指能在一定時間內把火勢控制在一定空間內.有效阻止其蔓延擴大的一系列分隔設施。各類防火分隔設施一般在耐火穩定性、完整性和隔熱性等方面具有不同要求。常用的防火分隔設施有防火墻、防火隔墻、防火門窗、防火卷簾、防火閥、阻火圈和防火玻璃墻等。
(二)安全疏散設施
常用的安全疏散設施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門、疏散樓梯、疏散(避難)走道、消防電梯、屋頂直升機停機坪、消防應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等。
(三)消防給水設施
消防給水設施是建筑消防給水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為建筑消防給水系統儲存并提供足夠的消防水量和水壓,確保消防給水系統的供水安全可靠。
消防給水設施通常包括消防供水管道、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水泵、穩壓泵、消防水泵接合器等。
(四)防煙與排煙設施
建筑的排煙設施分為機械排煙設施和可開啟外窗的自然排煙設施。建筑機械防煙排煙設施由送排風管道、管井、排煙防火閥、排煙閥、送風口、排煙日、送排風機等組件組成。
(五)消防供配電設施
消防供配電系統主要包括:消防電源、消防配電箱、線路等。消防配電箱是從消防電源到消防用電設備的中間環節。
(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包括:火災探測報警系統、消防聯動控制系統、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及災警報裝置以及具有其他輔助功能的裝置組成。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按應用范圍可分為:區域報警系統、集中報警系統和控制中心報警系統三類。
(七)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由:灑水噴頭、報警閥組、水流報警裝置(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組件以及管道、供水設施組成的,能在火災發生時做出響應并實施噴水的自動滅火系統。
噴頭分為兩類:閉式灑水噴頭的為閉式系統,包括濕式系統、干式系統、預作用系統、冷卻防護系統、簡易自動噴水系統等;
開式灑水噴頭的為開式系統,包括雨淋系統、水幕系統和冷卻防護系統等。
(八)水噴霧滅火系統
水噴霧滅火系統是利用專門設計的水霧噴頭,在水霧噴頭的工作壓力下將水流分解成粒徑不超過1mm的細小水滴進行滅火或防護冷卻的一種固定滅火系統。
其主要滅火機理為表面冷卻。冷卻、窒息、乳化和稀釋作用,具有較高的電絕緣性能和良好的滅火性能。
按啟動方式可分為電動啟動和傳動管啟動兩種類型;
按應用方式可分為固定式水噴霧滅火系統、自動噴水一水噴霧混合配置系統、泡沫一水噴霧聯用系統三種類型。
(九)細水霧滅火系統
細水霧滅火系統的組成:是由供水裝置、過濾裝置、控制閥、細水霧噴頭等組件和供水管道組成的,能自動和手動啟動并噴放細水霧進行滅火或控火的固定滅火系統。
滅火機理主要是:表面冷卻、窒息、輻射熱阻隔和浸濕以及乳化作用,在滅火過程中,幾種作用往往同時發生,從而實現有效滅火。
按工作壓力可分為低壓系統、中壓系統和高壓系統,接應用方式可分為全淹沒系統和局部應用系統。
按動作方式可分為開式系統和閉式系統。
按霧化介質可分為單流體系統和雙流體系統。
按供水方式可分為泵組式系統、瓶組式系統、瓶組與泵組結合式系統。
(十)泡沫滅火系統
泡沫滅火系統的組成是由:消防泵、泡沫儲罐、比例混合器、泡沫產生裝置、閥門及管道、電氣控制裝置組成。
按泡沫液發泡倍數的不同可分為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和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
按設備安裝使用方式可分為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半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和移動式泡沫滅火系統。
(十一)氣體滅火系統
概念:氣體滅火系統是指平時滅火劑以液體、液化氣體或氣體狀態存儲于壓力容器內,滅火時以氣體(包括蒸氣、氣霧)狀態噴射滅火介質的滅火系統。
氣體滅火系統能在防護區空間內形成各方向均一的氣體濃度,而且至少能保持該滅火濃度達到規范規定的浸漬時間,從而撲滅該防護區的火災。
按其結構特點可分為:管網滅火系統(工程系統)和無管網滅火系統(預制系統)。
按防護區的特征和滅火方式可分為全淹沒滅火系統和局部應用滅火系統。
按一套滅火劑儲存裝置保護的防護區的多少,可分為單元獨立系統和組合分配系統。
(十二)干粉滅火系統
概念:干粉滅火系統的組成由啟動裝置、氮氣瓶組、減壓閥、干粉罐、干粉噴頭、干粉槍、干粉炮、電控柜、閥門和管系等零部件組成,一般為火災自動探測系統與干粉滅火系統聯動。
(十三)消防通信設施
概念:消防通信設施是指專門用于消防檢查、演練、火災報警、接警、安全疏散、消防救援力量調度以及與醫療、消防等防災部門之間進行聯絡的系統設施。
其主要包括:火災事故廣播系統、消防專用電話系統、消防電話插孔以及無線通信設備等。
(十四)移動式滅火器材
移動式滅火器材是相對固定式滅火設施而言的,即可以人為移動的備類滅火器具,如滅火器、滅火毯、消防梯、消防鉤、消防斧、安全錘、消防桶等。除此以外,一些其他器材和工具也能夠起到滅火和輔助逃生等作用,如防毒面具、消防手電、消防繩、消防沙、蓄水缸等。
以上內容,是學習總結的有關建筑消防設施的一些分類。(供大家參考)